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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報季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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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區開發管理93年度年報
肆、工業區統計分析
本工業區統計分析包括四大部份。第一部份為各縣市及各市鄉鎮工業區面積統計;第二部份說明編定工業區面積、設廠家數、員工人數及資本額之產業組合。
ㄧ、臺灣地區工業區用地供給分析

灣地區土地依「區域計畫法」可以分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。都市土地乃透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手段,劃設工業區,供都市發展工業之需。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依據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」,針對都市計畫範圍外的土地,以使用現況為準,編定其使用。其中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的土地,可以供作工業設廠之用。都市計畫工業區與非都市地區所編定的丁種建築用地,構成台灣地區土地使用計畫體系的兩個工業用地供給管道。

第二種用地供給體系可謂之工業區開發體系,乃是依據「獎勵投資條例」或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」核定編定之土地,由經濟部工業局、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、興辦工業人及土地所有權人得勘選一定地區內土地,依法定程序報請行政院經濟部核定後,編定為工業區,成為台灣地區工業區用地供給的重要來源。

在工業區開發體系外之工業用地,尚包括加工出口區及科學園區兩個用地系統。加工出口區於民國五零年代開始發展,設立目的乃在促進投資及國際貿易,由行政院依「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」,選擇適當地區劃定範圍後設置,並由經濟部各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直接管轄。近年來配合國家科技發展政策,由國家科學委員會透過工業用地編定的程序,開發並設置科學工業園區,自民國 69 年設立以來,吸引高科技人才,引進高科技技術,建立高科技產業發展基地,帶動了台灣的產業升級。

台灣地區總工業區面積 82,682.46 公頃,包括都市計畫工業區 22,756.56 公頃、編定工業區 38,604.00 公頃、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 19,308.86 公頃、加工出口區面積 577.58 公頃及科學園區 3110.95 公頃。在各縣市總工業區面積方面,面積最大者為雲林縣(佔全台灣地區總工業區面積 26.83% ),此乃因其境內有佔地廣大的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(面積 17,203 公頃)之開發所致;其次為桃園縣(佔全台灣地區總工業區面積 12.95% )、彰化縣(佔全台灣地區總工業區面積 11.22% )、台南縣(佔全台灣地區總工業區面積 6.72% )。以上各縣總工業區面積皆超過 5,000 公頃。工業區總面積最少為嘉義市與台東縣,分別為 232.39 公頃與 200.13 公頃(僅合佔全台灣地區總工業區面積 0.52% 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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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6/07